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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济南仁和会计培训 编辑:佚名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1.直接法和间接法;2.工作底稿法、T型账户法和分析填列法。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编报现金流量表,同时要求在附注中提供以净利润为基础调节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信息。
一、如何做现金流量表
步:编制现金流量表附表。将现金流量表看成审计循环,比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看成销售循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看成是采购循环。将附表填写完毕后,附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就确认了。
第二步:编制投资活动与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以“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例,现金流量表主表,基本上都可以基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逻辑去编制。主表与附表的逻辑关系是主表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打平就是附表。
第三步:在调整结构之前,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0”
第四步:上述主表与附表没有差异后,由于已经平衡了,结构的调整不会影响平衡关系。
二、现金流量表编制技巧
①在进行“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核算时,需调整2项内容。财务费用中贴现息和应交税金中收到的现金。
②在进行“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核算时,需调整5项内容。累计折旧,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待摊费用,应交税金(进项税额)。
③在进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核算时,需要调整6项内容。坏账准备,待摊费用,累计折旧,应付管理人员工资,应付管理人员福利费,无形资产摊销。
三、现金流量表编制的基础
编制现金流量表的会计基础是收付实现制,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是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或者间接法来编制现金流量表,直接法是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列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采用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一般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具体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型账户法,也可以根据有关科目记录分析填列。
四、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公式
现金流量表公式为: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当期计提的坏帐准备-支付的应收票据贴现利息-库存商品改变用途应支付的销项额士特殊调整事项。
1.收到的税费返还=返还的(增值税+消费费+营业税+关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
公式=“营业外收入”+”所得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应收款“分析填列。
2.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营业外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罚款收入、政府补助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技术转让收入、租金收入等)+其他应收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收到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其他应付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收到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不包括收到的“税收返还”)。
3.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应付职工薪酬(借方分析填列,不包括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借方分析,不包括在建工程)+管理费用(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应付款(养老、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劳动保险、待业保险等社保费用)+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红色部分是个人承担的部分,但实际是企业支付给职工的薪酬州一部分。